
■ 10月15日「低空经济观察」从民航局获悉,为加快完善低空起降场地技术标准,推动低空基础设施有序发展,满足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各类低空应用场景运行需要,民航局低空安全司组织编制并发布民航行业标准《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地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据「低空经济观察」了解,《征求意见稿》包含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垂直起降场地数据,选址原则,物理特性,障碍物限制,地面标志、标线及照明,其他专用设施与设备共8章及相关附件,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在7kg以上(不含)、150kg以下(含),具备垂直起降能力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的起降场地及设施;不适用于需滑跑起飞的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的起降场地。适用于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的表面、高架、水上平台和载运工具垂直起降场地,不适用于水上垂直起降场地、机巢装置或特定起降平台装置。中小型航空器起降场地的类型按拟使用该场地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最大起飞重量确定,划分为小型、中型垂直起降场地。既有机场或其他设施增建改造中小型航空器起降场地可按照本标准执行。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
「低空经济观察」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分享如下,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查看全文。
■ 《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地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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