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低空经济观察」从人社部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要求,近期,人社部组织开发了95个国家职业标准,包括“无人机群飞行规划员”“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等,现正公开征求意见。据「低空经济观察」了解,“无人机群飞行规划员”职业包含无人机群表演规划员工种。

「低空经济观察」获悉,无人机群飞行规划员定义为从事无人机群飞行路线规划、飞行计划与飞行任务制订以及飞行现场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文件提出了申报条件、评价方式等评价要求,以及航空基础知识、无人机基础知识等基础要求和具体工作要求。培训参考时长方面,五级/初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8月18日。「低空经济观察」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分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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