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启动2025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
(一)符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发布的重点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二)具有可信数据底座、共性服务平台、开源社区等数字化平台载体,或具备相应基础能力;(三)拥有专职数字化转型服务人才5名及以上和数字化转型技术研发人才20名及以上;(四)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近3年内在相关领域获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5项及以上,开发数字化转型典型解决方案或数字化产品5项及以上;(五)具有较好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成效,近3年内申报单位须与相关领域需求单位签订数字化转型服务协议或完成相关订单10个及以上;(六)具有较完备的建设保障机制,具备建设数促中心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筹措能力,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各区(市)县数据管理部门作为申报主体的管理单位,负责属地数促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三)申报主体要对照主要任务和申报条件,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推动数字化转型服务的具体内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