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时间8月27日,工信部印发《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2030年将发展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低轨卫星互联网、手机直连卫星成为重点。

对指导意见详细解读来看,这是主管部门从总体要求、市场开放、应用场景、产业生态、资源供给、监管及协同推进七大维度,明确了我国卫星通信产业未来发展路径与目标。
剑指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分类施策、融合发展”原则,到2030年建成规范协同发展格局,用户规模破千万。
具体核心目标为:
制度层面,卫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产业层面,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基础设施、产业供给、技术标准、国际合作综合水平显著提升;
应用层面,手机直连卫星等新模式新业态实现规模应用,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
格局层面,构建规范有序、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格局,巩固我国信息通信业竞争优势。
卫星互联网产业将受益
加速低轨卫星互联网发展
意见提出加快低轨卫星互联网系统建设与应用服务,适时开展商用试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目标实现全球宽带网络覆盖,为用户提供高速服务并拓展多样化应用场景,助力我国在低轨卫星互联网领域抢占发展先机。
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设备进网等许可审批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卫星通信市场体系。
联想最近盛传的“卫星互联网运营牌照发放倒计时”,低轨卫星互联网发展行业迎来新机遇。
推动终端设备直连卫星落地
支持电信运营商与卫星企业通过共建、共享模式,挖掘天通、北斗等高轨卫星应用潜力,加快手机等终端直连卫星推广,先为地面用户提供卫星话音、短消息服务;后续依托低轨卫星互联网拓展高速数据服务,促进天地信息基础设施融合。
探索新型卫星通信业务开放
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支持符合条件企业依托低轨卫星物联网星座,为天空、海洋、偏远地区等地面网络盲区提供广域物联网连接服务;
研究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鼓励民企通过租用卫星资源、开展增值服务、分销代理等方式,盘活存量资源、丰富业务种类。
卫星通信将融入三大领域
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优先满足国家应急通信需求,整合天通、高通量卫星、北斗短报文、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等资源,为应急处置提供统一调度、高效供给的服务保障,重点深化在洪涝、火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野外作业、搜寻救援等场景的应用。
推进数字惠民与普遍服务
鼓励通过高通量卫星、低轨卫星互联网,为偏远地区、边疆地区、地形气候复杂地区提供网络接入服务,降低覆盖成本、提高网络覆盖水平,助力电信普遍服务,推广高品质数字化产品,促进社会公平与民生福祉提升。
推动多领域融合创新应用
支持卫星通信与工业、农业、交通、能源、城市治理等行业深度融合,加强与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航空机载通信、低空智联网、算力网络的交叉协同,推动汽车、船舶、飞机等直连卫星;同时推进北斗短报文与公众通信网互联互通,培育壮大北斗短报文产业生态。
四大举措培育产业生态
1、攻关关键核心技术
持续推进卫星通信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产品研制,提升基础元器件、芯片、关键终端设备供给水平,降低用户使用成本;推动卫星通信与5G/6G、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加快非地面网络(NTN)等技术创新。
2、构建开放共享标准体系
凝聚行业力量建立开放共享、天地融合的卫星通信标准体系,制定完善技术、产品、建设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推动不同经营主体卫星通信系统标准统一、体制兼容与开放共享,同时积极参与ITU、3GPP等国际标准组织工作。
3、打造互利共赢产业生态
依托我国地面移动通信的技术、标准、产业优势,带动卫星通信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围绕卫星及地面设施开展资源共享与商业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成立卫星通信相关产业组织,搭建产学研用交流合作平台。
4、优化电信资源供给
码号资源:面向专用终端规划卫星通信专用号段,创新手机终端“不换卡不换号”模式,支持手机直连卫星应用,同时支持企业申请国际码号拓展海外市场;
频轨资源:指导企业参与卫星无线电频率国际规则制定,创新低轨星座频轨资源管理方式,批量颁发空间无线电台执照和频率使用许可,支撑低轨星座高效建设。
强化监管与协同,保障规范安全发展
除了给出具体方向和举措,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强化监管协同的四点意见。
1、完善监管体系与市场秩序
优化市场准入、设备进网等许可审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健全监管平台,加强卫星通信业务全链条闭环管理,优化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为业务开放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制定卫星关口站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建设符合要求的境内关口站并加强监督;按安全与互联互通要求建设星地互联中心,提升卫星互联网国际互联能力,建立国际海陆缆与卫星互联网协同机制,形成陆海互补、天地统筹的国际通信通道。
3、筑牢网络与数据安全防线
督促企业履行国家安全主体责任,在系统设计、建设、运行中同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加强用户实名制管理与电信网络诈骗防范。
4、加强无线电保障
规范空间无线电台、卫星地球站管理,加大卫星无线电监测与干扰查处力度,消除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此外,意见还明确从组织协调、资金保障、宣传推广、国际合作四方面强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