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角快讯】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6年2月6日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正式启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该标准旨在为快速扩张的预制菜产业划定统一的安全与质量底线,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标准首先对预制菜的定义及适用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依据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原则,并结合六部门此前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预制菜被定义为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可辅以或不辅以调味料,严禁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包括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菜肴产品,须经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同时,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以及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被明确排除在该标准适用范围之外,因其已有其他专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
其次,标准强化了对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的管控。针对铅、铬、苯并芘及致病微生物等高风险因子设定了具体限值要求。在添加剂使用方面,除全面禁止防腐剂外,还强调“非必要不添加”原则,严格限制可使用添加剂的种类,并要求企业尽可能减少其使用量。
第三,标准突出营养品质保障。要求企业在熟制过程中避免过度加热,优先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以最大限度保留食材原有营养成分,并鼓励控制烹调油、食盐与食糖的添加量。同时,保质期设定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量营养、口感等因素,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标准对消费提示提出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清晰标注产品是否已完成熟制,以便消费者区分“待加热”与“待熟制”类型,防止因加热不足引发食源性疾病,或因过度加热损害营养与风味。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还细化了原料管理要求,规定所用畜禽产品、水产品、蛋类、粮食、食用菌、淀粉制品等均须符合各自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禁使用腐败变质原料,并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及真菌毒素等设定限量指标,同时要求落实索证索票与验收制度,确保原料全程可追溯。
此举标志着我国预制菜产业正式迈入标准化监管新阶段,有望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引导行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