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C-V中国峰会(RVSC)指导委员会(SC)的使命是作为RISC-V中国峰会的指导监督机构,负责与RVI协调RVSC的组织和宣发,保障 “RISC-V” 和 “RISC-V Summit”、“RISC-V峰会” 品牌的合理使用,促进RISC-V在中国以及全球的发展。SC负责制定RVSC相关的各类流程,并监督相关流程的执行。SC投票决定中国峰会每年的举办城市和主办方、承办方,指定峰会主席、程序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会主席等重要角色,并全程监督RISC-V中国峰会的组织过程,保障峰会举办的收支平衡、峰会财务的透明性、赞助机会的全球公平性。
指导委员会的章程(Charter)是指导委员会的行动依据。经过本届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达到了三分之二赞成,章程自2026年2月22日生效(中国标准时间)。
指导委员会的章程、会议记录等信息,都将通过GitHub公开仓库[1]进行公开,欢迎所有关注RISC-V中国峰会的伙伴关注(Star)和订阅(Watch)。
[1] https://github.com/riscv-summit-china/steering-committee
附带:第一版章程中文全文(2026年2月22日生效)
**RISC-V中国峰会指导委员会章程**
*历史、委员会和规则*
# 摘要
本文档旨在阐述 RISC-V 中国峰会的起源、委员会组织结构以及规则和指南。自2021年首届中国峰会举办以来,指导委员会积累了相对丰富的经验。本文档旨在为未来的峰会提供更连贯、更系统的框架。
# 历史
RISC-V中国峰会(RVSC)始于2021年,由当时的RISC-V国际基金会(RVI)中国联络人郭雄飞、吴伟在RVI时任CEO(Calista Redmond)的支持下组织发起,上海科技大学作为首届RISC-V中国峰会的主办方,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作为联合主办方。2022-2025年之后分别在线上、北京、杭州、上海举办了第二~五届RISC-V中国峰会。
最初的RVSC指导委员会(SC)是荣誉性的,由吴伟和郭雄飞进行实际的组织工作。随着RISC-V中国峰会影响力的增大,关于RISC-V中国峰会的城市及东道主选择等决策过程受到业界的关注,需要更专业的决策过程来保证RISC-V中国峰会的中立性、包容性、普遍性。2024年,由 RVI 董事会(BoD)决定,由BoD成员采用自由报名加入的形式与郭雄飞、吴伟组建新的SC。共有7名 RVI BoD 成员或指定代表加入(名单见附表1)。重组后的SC成立之后,采用简单多数集体投票形式进行了2025年RISC-V中国峰会的城市和主办方选择,但并未就SC本身的成员增补等章程方面进行讨论。2024-2025年间,SC陆续收到多份要求加入SC的申请;2025年8月,SC开始对自身章程的讨论和制定过程。
# 使命和定位
RISC-V中国峰会(RVSC)指导委员会(SC)的使命是作为RISC-V中国峰会的指导监督机构,负责与RVI协调RVSC的组织和宣发,保障 “RISC-V” 和 “RISC-V Summit”、“RISC-V峰会” 品牌的合理使用,促进RISC-V在中国以及全球的发展。
SC负责制定RVSC相关的各类流程,并监督相关流程的执行。SC投票决定中国峰会每年的举办城市和主办方、承办方,指定峰会主席、程序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会主席等重要角色,并全程监督RISC-V中国峰会的组织过程,保障峰会举办的收支平衡、峰会财务的透明性、赞助机会的全球公平性。
# 指导委员会的构成
1. 第一届SC由 RVI BoD 授权组建,名单见附表1。自第二届起,新一届SC委员由上一届SC选出。
2. SC委员任期**2**年,可以连任。
3. SC委员人数最少不低于6人、最多不超过15人。
4. SC保留一个特别席位给RVI工作人员,该人选由RVI指定,该席位享有同等投票权。
5. 除RVI员工席位外,所有SC委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在同一个单位或机构任职的委员人数不能超过2名;SC委员理论上需要是RVI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6. SC委员应遵循非营利性、中立性、平等性、开放性原则,不得利用SC委员身份牟利,不得从事与RISC-V国际基金会和RISC-V全球生态利益冲突的活动。
7. SC在成员结构上应当考虑学术界及工业界的平衡、不同地域、领域上的均衡。
8. SC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自动解散:(a)RVI BoD 撤销了对 RISC-V 商标和 RISC-V Summit 品牌的授权;(b)超过SC全体委员人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同意解散SC。
# 委员的加入和退出
9. 新委员候选人需两名委员联合提名,在SC会议上讨论并发起资格投票。投票获得超过全体委员人数半数的赞成票,方可加入。投票通过次日,新委员身份生效。
10. 委员在任期内可以申请卸任。卸任申请无需投票表决,需在SC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写入会议纪要。SC会议结束次日,卸任委员身份失效。
11. 由两名委员联合提出,可以发起委员的罢免。罢免需要经过SC会议讨论,并进行罢免投票。投票获得超过全体委员人数半数的赞成票,罢免生效,投票结果当日取消被罢免委员资格。
12. **委员有义务参加SC会议并参与投票。连续两次无故缺席SC会议,会员资格自动终止。连续两次缺席投票,会员资格自动终止。终止资格的会员,不再计入全体SC投票总数。已终止会员的重新加入,需要按照新委员加入的流程提名和投票。**
# 指导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13. SC设主席(SCC)一名。SCC负责与RVI沟通,确保RISC-V商标以及 RISC-V Summit 品牌的合理受权使用;负责召集SC会议、组织投票流程;负责与RVSC各个参与方进行沟通和协调。
14. **SCC的候选人需要在SC委员中产生,并且需要担任SC委员满两年。**SCC候选人由两名委员提名,在SC会议上讨论并发起任命投票。投票获得超过全体委员人数半数的赞成票,任命当日生效。如果出现多位候选人差额选举,采用两轮多数制投票过程:在第一轮投票中,如果第一轮无人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则通过简单多数(得票最多)选出前两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第二轮由两人差额选举一名SCC,得票多者当选。
15. 由两名委员联名,可以发起对SCC的罢免。联名委员可以组织临时SC会议并发起罢免SCC投票。赞成票数达到SC委员总人数的半数,罢免生效,当日取消SCC身份(委员身份不受影响)。
16. SCC在任期内可以申请卸任。卸任申请需在SC会议上进行讨论并写入会议纪要,并组织投票选出新的SCC。
17. SC设副主席一名。副主席作为SCC的替补,当SCC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主席代为履行职责。副主席的任命、罢免、卸任流程与SCC相同。
18. SC的主席和副主席必须具有RVI的个人或企业成员身份。
# 会议和投票
19. SC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委员的加入和退出、主席的提名和罢免等事宜。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两周邮件通知全体委员。
20. SCC负责召集SC会议。当SCC未能履行职能时,副主席可以召集。
21. SC会议的参会委员超过全体委员总人数二分之一,可以进行会中投票;否则,需要使用邮件或OpaVote平台投票。
22. SC沿用RVI使用的 OpaVote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统计,由SCC发起投票设置;当SCC涉及可能的利益冲突时,可以委托RVI员工帮助设置。非 OpaVote 平台的使用,需要会中投票或邮件表决。
# 章程的修改
23. 本章程初始版本的确立和后续修订,需要SC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投票赞成,方可生效。
24. 两名以上SC委员可以发起对章程的修订提案。
# RISC-V中国峰会的组织
25. SC负责每年RISC-V中国峰会的策划、筹备、组织和监督。
26. SC负责与RVI沟通RISC-V中国峰会的举办时间;RVI协调中国、欧洲、北美峰会的举办时间。
27. SC提前至少六个月时间确定下一届RISC-V中国峰会的举办时间,并公开招募主办城市和主办单位;在发起公开招募通知后的四周内投票决定主办城市和主办方。
28. 主办方确定之后,SC与主办方协商组建峰会执行团队(ET),主要由峰会主席、程序委员会(PC)和组织委员会(OC)组成。
29. PC负责演讲、海报等投稿的评审,并参与峰会演讲议程的确定。演讲征集(CFP)需要在峰会召开前至少16周公开征集,并峰会召开至少8周前公布录用结果。
30. OC负责峰会的具体筹备,包含活动申报、场地布置、媒体宣传、赞助征集、展位安排等。
31. SC审核峰会赞助方案及展位方案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并监督OC按照全球公平性原则按照先到先得(FIFS)方式招募赞助商。赞助方案由峰会组织委员会(OC)提议,并需SC投票通过后方可公布。
32. SC负责维护RISC-V中国峰会的官方网站,并授权主办方、PC、OC进行必要的信息更新。
33. 峰会的议程(包含开幕式、主论坛、分论坛、会员日等形式)需要SC审核同意后授权PC和OC在峰会官方网站发布。
34. SC每两周组织一次峰会筹备会议(SPM),参会成员包含SC全体委员、主办方代表、峰会主席、PC主席、OC主席,以及与峰会筹备关系密切的组织者。SC主席对峰会筹备期间的各类非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授权;对于SC委员或峰会主席认为的重大事项,由SC讨论投票决定。
35. RISC-V中国峰会是非营利性活动,经费来源主要包含主办方资金支持、赞助费用、展位费用等;经费收入用于支付峰会场地费用、物料费用、会务劳务费用等。
36. 当筹备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或冲突时,SC可以主动介入并作为最终决断机制。
## 峰会主席、副主席、联席主席的职责和义务
37. RVSC的峰会主席(GC)、副主席、联席主席由SC任命。
38. GC代表峰会主办方进行宣传推广、赞助邀请、嘉宾邀请。
39. GC代表峰会主办方与当地政府等管理机构对接。
40. GC代表峰会主办方在开幕式进行致辞。
41. GC代表峰会组织方接受媒体采访。
42. GC需要按时参加SPM,向SC汇报峰会筹备过程中的进展、问题、风险。
43. SC根据筹备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可以设置1-2名峰会副主席或联席主席。副主席和联席主席的权责范围不超过GC的权责范围。
44. 除以上授权外,GC在峰会筹备期间所需其它授权,需经由SPM讨论,由SC主席授权。
## 程序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和义务
45. 程序委员会(PC)主席由SC任命。**PC主席一般由学术界人士或独立开发者担任**。
46. PC主席负责组建PC。PC的组建需要遵循透明性的原则、学术界和产业界均衡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地域、领域的多样性和全面性。PC名单需经过SC同意方可生效并公布。
47. PC主席可以提名不超过3名副主席。PC副主席需要SC同意方可生效。
48. PC成员的增补变更需要提交SPM由SC主席审核;如果涉及潜在重大变更,提交SC审核。
49. PC主席负责组织PC完成演讲和海报投稿的审议和议程的初稿,并提交SC审核。
50. 程序委员会的工作,参考由RVI提供的《RISC-V Summit Policies and Guidelines》(2026年1月22日版本);与本章程有偏离或冲突的部分,以本章程为准。
## 组织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和义务
51. 组织委员会(OC)主席由SC任命。OC主席一般由主办方或承办方代表担任。
52. OC主席负责组建OC。OC的组建需要遵循开放性、透明性和公平性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地域、领域的多样性和全面性。OC名单需经过SC同意方可生效并公布。
53. OC主席可以提名不超过3名副主席。SC审核通过后,OC获得授权开始运作。
54. OC成员的增补变更需要提交SPM由SC主席审核;如果涉及潜在重大变更,提交SC审核。
55. OC主席负责领导OC完成峰会筹备期间和举办过程中、峰会闭幕之后的本地组织工作,包括赞助征集和展位销售、会务公司选择、场地搭建的监督和物料准备等工作。
56. **OC主席负责协调当地组织大型会议需要的各项消防及行政手续,并作为现场负责人处置**现场各类突发情况。
57. OC主席负责与RVI的市场宣发和活动运营团队对接,与 RVI 合作在英文直接推广RISC-V中国峰会。
58. OC主席需要按时参加SPM并汇报峰会财务执行情况,并对可能的赤字进行预警。OC主席负责监督峰会的财务收支,确保每年峰会的收支平衡。峰会结束后3个月内,OC主席需要向SC提交峰会的财务收支报表。
59. OC工作参考由RVI提供的《RISC-V Summit Policies and Guidelines》(2026年1月22日版本);与本章程有偏离或冲突的部分,以本章程为准。
## 其它
60. 如果出现可能对RVSC、SC、RVI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重大影响的潜在事项,ET应及时向SC同步潜在风险,由SC介入处理;SC评估风险并在必要时与RVI峰会子委员会同步。
61. 如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SC评估认为需要调整或取消已经开始筹备的RISC-V中国峰会,需要SC全体委员达到三分之二投票通过方可执行,并及时与 RVI BoD 同步决策信息。
62. 本章程包含简体中文、英文两个版本。英文版由中文版翻译生成,当两种语言版本出现不一致时,以中文版为准。
63. 本章程未涉及决策事项,由SC会议集体讨论投票决定。
# 附表1 首届 RVSC SC 成员名单:
1. Alex Guo, CNRV Community, Core organizer of RVSC
2. Jianyi Meng (BoD designate on behalf of Dr. Qi from Alibaba), Alibaba
3. Mei Andy (BoD Member), Stream Computing
4. Philipp Tomisch (BoD Member), VRULL
5. Stefan Wallentowitz (BoD Member), Professor at Munich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6. Wei Wu, CNRV Community, Core organizer of RVSC
7. Yankin Tanurhan (BoD Member), Synopsys
8. Yungang Bao (BoD Member), BOSC
9. Zhangxi Tan (BoD designate of Dave Patterson), RI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