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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颇有传播力的标题,正在脑机接口行业里流转:《二类脑机接口,全军覆没》。
背后的消息并不复杂:
曾有4个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中包含"脑机接口"四个字,都陆续更名了。
产品A 从"脑机接口下肢外骨骼康复训练系统"变更为"脑电诱发下肢外骨骼康复训练系统";
产品B/C 从"脑机接口康复训练系统"变更为"脑电诱发康复训练系统";
产品D 从"脑机接口康复训练与评估系统"变更为"手功能康复训练与评估系统"。
显然,更名并非企业自愿的,是来自于监管部门的要求。
于是,一个富有故事性的结论出现了:二类脑机接口全军覆没。
这句话不能说完全错。
如果这指的是占领名称、提前"加冕"的过去式,那么确实可以宣布结束了。
如果它试图暗示,脑机接口不应当作为二类医疗器械出现,又如果它试图暗示当前只有侵入式脑机接口才是鼓励的方向,那么结论就走得太远了。
其实,真正“全军覆没”的,是那些把名称当成果、把概念当实力的投机心态,而非二类脑机接口这个赛道本身。
更名不是退场,更不是失败,而是证明无创脑机接口医疗设备终于在关注下迎来了与其技术高度、政策热度相匹配的规范程度。
医疗行业向来以严监管著称,而医疗器械的注册审评及市场监管都有完备的体系。
本文将剖析事件背后真正的逻辑:规则。
“摘帽子”的原因:
名称错了还是注册证错了?
医疗器械品名不是随意命名的,它是监管中的重要一环,与分类及预期用途等监管要素直接挂钩。它不是一个宣传性的商品名,通俗来讲,"品名叫什么"就必须对应"预期用途是干什么",否则乱套了。
2026年3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发布了两项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即《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文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组织起草,首次向行业传递出关键信息。

合规则保留,不合规则修正,不过这一切也无非只是按照规则来。
关注点回到这一批"摘帽子"的案例——核心词未修改,"脑机接口"特征词被替换,答案就在规则之中:
技术特点符合 YY/T 1987-2025《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术语》 中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定义,可在通用名称中体现"脑机接口"的特征词。
2025年9月16日,该标准正式发布,其中定义了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是:
“通过侵入或非侵入的方式,测量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神经信号并实时解码,实现患者与外部辅助或诊疗设备的实时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达到改善、修复或替代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临床效果的有源医疗器械。”

定义明确之后,问题就变成了:已获证的产品,能否证明自己符合这个新定义?
答案取决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只有临床评价可以回答产品是否真正实现了“实时解码”“双向交互”“改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预期用途。
而按照2021年第73号发文《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产品的名称、适用范围必须与临床评价所证明的内容严格对应。
当YY/T 1987-2025首次明确了“脑机接口”的技术定义后,原有产品名称中“脑机接口”四个字便不再只是一个概念标签,而成了一个需要临床证据支撑的技术定性。
分类界定和命名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相继出台后,虽尚未正式落地,但已向行业传递出明确的监管信号。在此基础上,审评机构陆续要求企业修正无法满足新定义的产品名称——不是否定临床价值,而是让名称回归规范。
如果说“摘帽子”是对存量产品名称的一次规范,那么对后来者而言,更关键的是从一开始就别走错方向——尤其是不要误解脑电信号与脑机接口之间的关系。
后来者,别想有脑电就叫脑机了
如果说这一轮"摘帽子"给存量产品补了一堂合规课,那么它给后来者上的课更直接:
不要再以为,有脑电就能叫脑机接口。
笔者在这里有必要对复杂的非侵入式脑电信号做说明。脑电信号是非平稳、低信噪比、强个体差异的神经信号,随个体状态、任务范式、疲劳程度等因素不断变化。采集容易,解读始终是难题。
脑机解码必须建立在脑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在对神经机制、编码范式、识别算法和临床意义的系统理解之上。
运动意图有运动的神经基础,感觉反馈有感觉的生理机制,认知加工有认知的脑网络特征。任何违背脑科学基本规律而宣称的脑机接口功能,都是对公众的欺骗。
如果仔细推敲 YY/T 1987-2025 的术语定义,每一个词都有着准确的指向性:
「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神经信号」排除了肌电、眼电、心率等伪信号;
「实时解码」 要求系统在训练或诊疗中完成识别与转换;
「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设备不能只是单向输出。患者的脑活动应当真正进入系统运行逻辑,影响外部设备;
「改善、修复或替代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临床效果」 要与命名核心词联合起来看,脑机接口康复系统则需围绕改善或修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这一用途建立临床评价证据。
脑机接口不是"脑电+外设"的简单加法,我们可以轻松举出一些错误案例,诸如眼球控轮椅、视线当鼠标、注意力当作运动意图之类的"李鬼"一定不会被审评机构放过。
看到这里,读者可能会有一个疑问:既然“脑电+外设”不算真正的脑机接口,那符合标准的二类脑机接口产品,到底还有没有生存空间?答案是肯定的。
会不会有二类器械脑机接口?
在当前讨论中,还存在一种值得警惕的误读,即认为脑机接口未来将不再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发展方向,恰逢首张侵入式脑机接口三类注册证获批,更让这种说法很有市场。
《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中明确了规则:
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2-00;
用于疾病治疗的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按照第三类管理,分类编码为09-00;
用于功能代偿的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按照第三类管理,分类编码为19-00;
用于脑卒中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康复训练且未采用人工智能技术的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9-00;
其他康复用途的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按照第三类管理,分类编码为19-00。
这符合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的核心原则,依据产品风险程度、预期用途、作用机制以及临床使用方式进行判断。
侵入式脑机接口无疑代表着当前的重要前沿方向,也是国际竞争的焦点,它在运动功能重建、神经疾病治疗等领域展现出巨大潜力,同时风险高,所以按照三类器械管理。
而无创脑机接口具有安全性高、适用范围广、可重复使用等特点,尤其在脑卒中患者肢体运动功能康复训练方向,风险分析显示其风险可控,所以监管将其划定为二类器械管理范畴。
分界线在于风险,而非功效。
无创脑机接口技术正在帮助神经康复患者修复受损的运动功能,通过识别患者的运动意图,将神经活动与机器人带动的反馈重新连接起来,形成 "意图识别—动作执行—感觉反馈—功能重建"的训练闭环,提升了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不难看出,符合指导原则中技术特征且临床评价完备的产品完全可以合规获得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随着技术标准不断完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以及临床应用持续深入,未来仍然有望放开更多符合监管要求和技术定义的二类脑机接口产品。
行业退烧更健康,期待高质量创新
无创脑机接口产品的名称乃至获得注册证,都只是入口;真正决定产业未来的,永远是临床价值。
说到底,受医生患者欢迎、让医保愿意买单才是王道,医生不会因为一个概念足够前沿就改变诊疗流程,患者和家属对疗效的感知也很直接。
热的时候,大家争着讲概念;退烧之后,才有人认真回答临床到底需要什么,脑机接口行业退烧不是坏事。
在神经康复场景中,截瘫患者需要的是围绕运动意图、外骨骼与感觉反馈建立闭环的下肢康复系统,要求解码既准且快;
偏瘫患者的手功能康复,卒中后运动意图的个体差异极大,对精细手功能模式的分离是解码难题;昏迷患者的促醒脑机接口,则需要捕捉残存意识并联动精准神经调控。
不只是康复,其它领域也在期待脑机接口落地应用。在精神诊疗场景中,抑郁患者需要的无创脑机接口肯定不是一个"测出你是否抑郁"的头环,一人一策的个性化神经调控正成为可能,迎来真正的数字药物。
在儿童康复场景中,孤独症儿童需要的脑机接口,是安全、温和、可持续、能融入康复流程的脑功能评估与训练工具,帮助医生在极端无反馈的情况下也能了解儿童状态,调整治疗方案。
这些场景都是真切的,不是概念的,未来属于那些能把脑科学机制、工程技术、临床场景真正打通的产品。
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医保局对脑机接口相关项目的前瞻性立项,才显得格外重要。它不是给行业发了一张概念通行证,更不是鼓励企业把旧设备换一个新名字,相反,它是在用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提前为真正有临床价值的脑机接口技术预留制度空间。
换句话说,医保立项是一道考题,考的是企业有没有把产品做实,考的是医院有没有把流程建好,考的是医生有没有把技术用对,考的是行业有没有能力把一个前沿概念变成受认可的医疗服务。而这份考卷,行业正在作答。
结尾
回望那篇引发热议的文章《二类脑机接口,全军覆没》,恐慌和轻视都是误读,真正应该抨击的是那些错把概念当技术的投机逻辑,正是时候让脑机接口产业少一点热闹、多一分清醒。这才是"全军覆没"之后,更值得期待的开始。
/T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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