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拉总文章中写到以色列与日本加强空中联系,航线从我国头上经过。留言中有一些人说“不让它过”,有的说“多收它钱”,还有的说“自7月1日起不让日本在头上飞越了”。
这不可能哈!以前可以对民航一无所知,但只要多看拉总文章就能变聪明。其实不仅仅是日本,也不仅仅是我国,全球民航飞机过境都有规矩,而且也一直都是需要交纳“过路费”的。

图:我国头上有大量过境飞机 摄:拉上窗帘
首先说“规矩”也就是“航权”问题。航权问题由联合国旗下的“国际民航组织(ICAO)”负责牵头管理和协调,基础文件是1944年签署的《芝加哥公约》。我国是ICAO成员国,当年在公约上签过字,新中国后来接手权力也就是恢复了合法席位,因此咱们必须要尽相应的义务才行。
ICAO并未强制要求成员国必须开放领空。《芝加哥公约》将航权分为了九等,最基础第一等就是“飞越领空的权利”。全球多数国家都在《芝加哥公约》的基础上互相签订了双边航空运输协议,有的不仅开放第一航权,还规定了运力对等内容。有些小国没有签署协议,属于默认遵守。因此只要我们飞出去,用别人的领空;就得遵守协议,允许别人从我们头上飞过。
全球范围内只有个别国家现在彼此不开放领空,比如朝鲜与韩国,一些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俄乌战争爆发之后俄罗斯与西方国家互相关闭了领空,巴基斯坦前些年与印度闹别扭之后关闭了领空,也就是连第一航权也取消了——基本上只有这几个。

图:民航的航权和收费都是有规矩的 摄:拉上窗帘
如果我们对其它国家关闭领空,比如说日本,那么日本也会对我国关闭领空。我国是世界民航第二大国,日本也有着非常大的空管区域。关闭领空也就断航了,等于两个经济大国停止往来。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不可能闹到这个地步。我国以前受过苦,现在是全球最爱好和平的国家,不可能做这种事情。
飞机在别人头上飞过一直是要交钱的,称为“过境费”。过境费通常合计在航线费用里头。全球民航过境费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各国收取方式也不一样。据说有的将“过境费”、“航线费”和“导航服务费”合并收取,有的导航服务费另收。因为“导航服务费”也分为两种,一种是过境飞行比较简单,另一种是需要降落和起飞服务内容较多。
民航过境费有的国家只按照距离收费,例如美国据说是每100海里61.75美元。有的固定收费,例如凡是飞越巴格达情报区,就收费375美元。凡是飞越一次阿富汗上空,就是固定的400美元(有人说已经提高到600美元)。我国与俄罗斯、欧盟、印度和韩国等国家一样,用吨位和距离等综合计算过境飞行费用。全球有些国家过境费较贵,例如加拿大。有些则完全不收费,例如卡塔尔——事先“打个招呼”就行。

图:日航787在首都机场 摄:拉上窗帘
我国七月一日开始实行新的民航法规,其中并没有禁止别人飞越的内容,只是强调必须先申请航线。这个做法是合理的,也是一贯的。我国是民航大国也是面积大国,每年依靠过境费能赚到不少钱,没有任何主动找别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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