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中心“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国家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治理相关部署,发掘培育具备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综合能力的专业机构,建成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中心。
根据通知,申报单位应为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或科技类社会团体,可组成联合体申报。在专业能力方面,申报单位(含联合体)应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治理、科技伦理等方面具有相应基础,治理结构健全,信用状况良好。在硬软件和人员配置方面,申报单位(含联合体)应具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具备较好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和服务能力。在专家资源方面,申报单位(含联合体)应已建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专家资源,专家专业背景应覆盖人工智能技术、行业应用、伦理、法律等领域。
通知明确,揭榜单位应具备承接委托开展人工智能科技活动伦理审查的能力,能够对已审查批准的人工智能科技活动开展跟踪审查,接受地方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人工智能科技伦理专家复核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宣传教育、专业培训、案例研究、标准宣贯和能力建设,为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科研团队等创新主体提供伦理审查辅导、材料预审、模板工具、政策咨询等支持。
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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