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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EPA 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与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现行法规要求一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拟修订CNAS-SC26:2020《EPA 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此次修订主要对条款中的C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CNAS-CC14。此次修订的文件不设置过渡期,建议发布和实施时间均为2027年1月1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于2023年3月正式生效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40 CFR Part 770)最终修订规则,新增了认证活动外部资源使用的法规依据,将远程检查模式固化为法定常设规则,并对测试执行、豁免判定等技术执行条款作出统一规定。为与 EPA 现行法规要求保持一致,确保获证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合规、规范、有效,CNAS拟修订CNAS-SC26:2020《EPA 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此次修订的文件不设置过渡期,新文件发布后,旧版文件将失效。
现对CNAS-SC26:202X《EPA 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各方意见,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有关建议或意见填写至"意见征询表"中,并于2026年10月8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白璐
Email:bail@cnas.org.cn
附件: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