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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提升认证结果公信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制订了CNAS-CCXXX《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和CNAS-SCXX《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规定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特定要求,明确机构资源、人员能力、认证受理、审核策划、审核时间、碳数据验证、多场所认证、外包管理等要求,附录规定业务范围分类、审核员能力、审核时间计算、多场所抽样、温室气体数据验证、绩效改进评价等关键技术方法;《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规定认可申请条件、初次认可评审模式、见证评审、业务范围授予、后续监督要求,明确机构应当遵守的监管政策与能力体系建设要求等内容。
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落实质量强国建设要求,保证CNAS对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科学、有序开展,通过认可手段规范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提升认证结果公信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制订了CNAS-CCXXX《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和CNAS-SCXX《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现于网上征集各方意见,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有关建议或意见填写至《意见征询表》中,并于2026年10月29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文静
Email:wenjing@cnas.org.cn
附件: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