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A发布了一项关于教员和飞行员必须具备的资格和培训最终规定,以驾驶具有飞机和直升机特性的“动力升降”类飞机。该规则还解决了运营要求,包括最低安全高度和所需能见度。该规则是近期安全引入这些飞机的最后一块拼图。使用动力升降机运行的机会可以在城市地区运送乘客和短途运营,如空中救护车服务和货物运输,到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服务于较小的社区。
这项最终规则为动力升降飞机在空域安全运行提供了必要的框架。动力升降飞机是近80年来第一种新型飞机,这一历史性规则将为未来适应大规模先进空中交通(AAM)运行铺平道路。
F AA此前决定,它可以使用现有法规和更新的其他法规来认证动力升降机,以便空中出租车可以商业化使用。 去年,FAA发布了城市空中交通整机的运营蓝图,这是使整个AAM概念成熟的关键因素。
针对eVTOL需要制定新的飞行员培训和资格规则,因为现有法规没有涉及这类新飞机,这种飞机可以像直升机一样垂直起降,在巡航飞行中像飞机一样飞行。发布的最终 规则为认证动力升降机教员和飞行员的初始干部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
规则:
对许多现有法规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了一项具有新要求的特殊联邦航空法规(SFAR),以促进教员和飞行员的认证和培训。
将直升机运行要求应用于飞行的某些阶段,并对某些运行规则采用基于性能的方法。
允许飞行员使用一套飞行控制装置进行动力升降训练;传统规则要求两个飞行控制&一个给学生,一个给教练。
对许多现有法规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了一项特殊的联邦航空法规(SFAR),其中有新的要求,以促进教员和飞行员的认证和培训,以及飞机本身的运行要求。
这项规定将生效10年吸取经验教训,在未来制定永久性法规。
在制定最终规则的同时,FAA还仔细考虑了公众对该提案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一些重大改变。一是允许飞行员在动力升降机中进行训练,使用单飞行控制和扩大飞行模拟器的使用;传统规则要求两套飞行控制装置——一个给学生,一个给教练。
让这些飞机投入使用现在取决于制造商和运营商。制造商必须建造符合严格安全标准的飞机,有些非常接近。运营商需要弄清楚什么在财务上是有意义的;市场将决定他们将飞往何处,以及他们将进行何种操作。就像第一批汽车和手机一样,这些飞机可能需要时间才能变得司空见惯。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产品被生产出来,我们会在任何地方看到它们。
当eVTOL真的飞上天空时,设想他们最初将像今天直升机一样飞行路线。将使用现有的路线和基础设施,如直升机停机坪和早期垂直起降场。飞行员将在需要时与空中交通管制员通信。
FAA发布最终法规的下载链接:https://www.faa.gov/sites/faa.gov/files/2120-AL72_Integration_Powered-Lift_Pilot_Certification_and_Operations_Miscellaneous_Amendments_Related_to_Rotorcraft_Airplanes_Final_Rul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