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 夹江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 11,010.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9,477.85 万 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2.46万元、预备费519.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85万元。
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龙元建设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夹江海天100%股权。公司拟通过借款或增资的方式实施本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扩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粗格栅与提升泵房、细格栅与沉砂池、生化池、二次沉淀池、中间提升泵井与高密度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在原集配水井、剩余污泥及回流泵井、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等构筑物上新增污水处理设备,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万m3/日;配套中水管网4120m。
项目建设地点:夹江县漹城街道云吟村11社。
(2)项目投资概算
“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总投资为 11,010.39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为10,450.31万元。本次拟使用10,3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资本性支出。
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等。
本项目中,公司总投资的金额为 11,010.39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300 万元,项目剩余部分所需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3)项目效益预测
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6.18%。
(4)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2025 年 6 月 23 日,“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在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503-511126-04-01-478619】FGQB-0077号。
2025 年 8 月 1 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乐市环审夹字[2025]11 号】,原则同意《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建设地点在原厂址内预留用地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2、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夹江县漹城镇薛村,2009 年 9 月开始运行, 现有处理能力 2 万 m3/d。随着夹江县县城的建设发展,现有污水处理厂已经长期在处理规模的极限运行甚至超负荷运行,运行压力较大。
随着夹江县城污水管道建设的不断加快,以及县城内一些新楼盘陆续入住,污水水量呈稳步提升的趋势。此外,千佛大道、瓷都大道等道路下存在管网漏损,雨季地下水大量渗入。 因此,扩建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水管网建设具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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