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低空经济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征集低空经济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与专业范围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学术道德问题。
3.年龄合适,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相应工作时间和充足精力。
(二)入库专家专业条件
1.专业范围
低空技术与工程领域:熟悉低空航空器设计与制造、航电系统、飞行控制系统、动力系统、高精度导航、避障技术、飞行算法等;
空域管理与运行领域:熟悉空域划设、低空飞行规则、飞行保障等;
基础设施领域:熟悉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反制、低空智能网联等;
安全管理领域:熟悉低空航空器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安全、运行管理、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
政策法规与标准领域:熟悉低空领域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
应用场景领域:熟悉低空经济场景建设运营等。
2.来源范围
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协会组织等。
3.工作经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低空经济领域研究工作;工作经验丰富,熟悉低空经济领域产业发展动态;熟悉低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科研教育等。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近三年内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
3.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
5.提供不实信息、虚假证明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骗取专家资格的;
6.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专家入库申请
申请人须据实提供如下材料,并按要求将材料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纸质材料。
(一)签署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推荐意见的《山东省低空经济专家信息表》(附件1),提供加盖公章后的整份表格扫描件;
(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三)个人最高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五)个人征信证明。
三、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省工程咨询院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初审意见。
(二)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专家申请材料由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资格复审。
(三)专家入库:通过复审的专家申请材料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反馈至省工程咨询院,由后者组织开展专家入库。
五、联系方式
省工程咨询院:蒋永建,0531-51756078,15169096189
省发展改革委低空经济发展处:刘国强,0531-51782947
电子邮箱:gczxy_gjsb@shandong.cn dikongchu@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低空经济专家信息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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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省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