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江苏省航空航天装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正式发布,在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航空航天装备专业,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资格条件》旨在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低空制造产业链建设,促进航空航天装备工程技术人才集聚和培养,建立健全符合航空航天行业特点和人才职业发展需求的职称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航空航天装备工程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激发航空航天装备工程技术人才活力和动力。
《资格条件》结合江苏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实际,领域涵盖航空航天器整机、材料及零部件、动力系统、机载系统、运行保障、服务与应用等整个航空航天产业体系,并在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做了具有航空航天领域特色的规范和要求。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现从事航空航天专业,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航空航天专业职称。

《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苏省从事航空航天飞行器整机、航天航空材料及零部件、航空航天动力系统、航空航天机载系统、航空航天运行保障、航空航天服务与应用等领域的设计、审定、生产、测试、适航和定型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航空航天器整机方向主要包括从事有人或无人的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多旋翼机、火箭、卫星及其他航空航天飞行器设计、总装和试验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航空航天材料及零部件方向主要包括从事研制航空航天复合材料、金属材料、特种化工材料、声学超构材料、固体燃料以及直接用于航空航天产品的紧固件、结构件和精密件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航空航天动力系统方向主要包括从事研制涡轮发动机、航空活塞发动机、固体火箭发动机、液体火箭发动机、冲压发动机和空间电推进系统等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航空航天机载系统方向主要包括从事研制飞行控制、环境控制、电源控制、通信导航、机载雷达、机载电动机、燃油、液压作动、机舱内设备和空投空降装备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航空航天装备运行保障方向主要包括从事研制航天测控雷达、航天发射测控保障装备、航空管制及气象雷达装备、飞机牵引设备、飞机辅助动力设备、飞机各类作业平台、直升机停机坪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航空航天装备服务与应用方向主要包括从事航空航天相关产品检测试验服务、航空适航审定、航空航天器维修、航天器发射与回收以及航空航天器应用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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