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低空经济观察」从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山西省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确定工作原则,提出构建场景创新生态体系总体目标;第二部分实施全领域场景培育拓展行动,分5个板块部署23项具体场景任务,覆盖新领域新赛道、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各个领域;第三部分从供需对接、多元主体协同、载体建设三个方面夯实场景创新基础支撑;第四部分从要素协同、公平配置、制度创新、资金支持、组织机制等方面强化政策保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落实容错免责、公平市场准入等改革举措,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场景建设的活力。
据「低空经济观察」了解,低空经济领域,《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稳妥有序拓展低空经济领域应用场景。大力推广农林作业、巡检巡查、测绘勘查等无人机生产作业场景;有序发展低空物流配送与交通出行场景;积极拓展城市治理“一网统飞”、低空应急救援、低空医疗救护等公共治理应用场景;积极培育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等新兴消费场景。林业草原领域,构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六位一体”监测网,强化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测与巡护。智慧水利领域,开放拓展“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江河湖库智能巡查、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等应用场景。矿山安全领域,推动“险累苦脏”岗位基本实现少人化、无人化作业。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选准主攻方向,以规模扩大、质量提升为目标,加快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支柱型产业,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医药、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成长型产业,差异化布局未来产业,建设特色装备和先进制造基地。稳妥有序发展低空经济。加快构建低空经济发展的规则规制、空域供给、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制造产业、场景业态、服务保障等体系。推动省内新材料产业融入全国低空制造产业链,着力提高定制化材料供给能力。以直升机、中大型无人机等为重点,加强低空飞行器整机研发设计、组装集成能力。提升装备维修、融资租赁和商品保险、试飞验证、检验监测等低空服务业发展水平。有序拓展低空生产作业、公共治理、低空运输、低空消费业态等应用场景。加强低空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稳妥有序推动低空起降、飞行管理服务保障、安全防护、质量技术、智能网联系统等设施体系建设。
据「低空经济观察」了解,今年3月,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两个清单涵盖生产作业(含农林植保、巡检、测绘勘查等)、低空运输(含物流运输、交通出行)、公共治理(含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城市治理)、低空消费(含旅游、航空运动)等4大类应用场景,需求100项,供给80项。6月,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组织征集第二批低空经济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和供给清单,涉及四大类、12小类,主要为:低空生产作业,包括低空农业作业、低空林业作业、低空巡检、低空测绘勘查和低空其他作业;低空运输,包括低空物流运输和低空交通出行;公共治理应用,包括城市治理、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低空消费业态,包括低空文旅和航空运动。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将汇总后向社会发布并适时组织供需对接活动,对优质场景将以适当方式予以支持推广。
「低空经济观察」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分享如下。

山西省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
大规模应用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谋划培育建设先进应用场景的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加快我省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引领、改革驱动、因地制宜、安全有序、系统推进、融合发展的原则,以场景培育和开放为牵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验证迭代与规模化应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促进场景资源公平高效配置,构建“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闭环路径。建立场景供需对接机制,发布应用场景“三张清单”(场景机会清单、能力清单和案例清单),推动场景培育能力显著提升,场景驱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案例,构建各行业领域覆盖、多元主体参与、特色优势新场景规模化应用的场景创新生态体系。
二、实施全领域场景培育拓展行动
(一)打造新领域新赛道应用场景
1.人工智能领域。加快“人工智能+”典型场景培育和开放,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装备在特殊复杂环境的场景应用和研发制造,在特色领域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和智能原生软硬件产品。高质量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能源资源领域煤炭方向)建设,推动行业高价值场景示范应用开发验证。
2.数字经济领域。鼓励支持社会数据与公共数据融合,每年打造10个以上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在能源、制造、文旅、文物等特色行业率先打造一批数据产品和应用场景。以数据应用需求和场景驱动为导向,支持电力、交通、气象、金融、医疗等行业建设可信数据空间。
3.低空经济领域。稳妥有序拓展低空经济领域应用场景。大力推广农林作业、巡检巡查、测绘勘查等无人机生产作业场景;有序发展低空物流配送与交通出行场景;积极拓展城市治理“一网统飞”、低空应急救援、低空医疗救护等公共治理应用场景;积极培育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等新兴消费场景。
4.生物技术领域。推动生物技术广泛应用于新材料、能源、环保等产业创新场景。依托重点生物科技企业,培育新型抗体、细胞和基因治疗、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等前沿领域生物制品研发场景,推进生物基新材料、生物能源低碳转化等特色场景创新。
5.清洁能源领域。推动零碳运输走廊建设,打造底置换电重卡零碳运输场景、氢能重卡示范应用场景,同步布局清洁能源供给站点。推动清洁能源在公交、环卫、农机、物流等领域开放应用。推动“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加快风电、光伏、光热、地热、氢能、储能装备和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场景建设。推进绿电直连场景项目,推广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用能模式。
(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的新业态应用场景
6.能源智能绿色转型领域。推进“人工智能+采掘”,开展煤机装备多智能体协同控制、具身智能等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智能感知、智能监测、远程控制等技术应用,加快培育智能采掘、重大设备智能预测维护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完成选煤厂智能洗选系统先导场景建设。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开放合作。推动多技术路线的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废规模化处置利用场景建设。培育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促进清洁能源发展,降低企业投资运营成本。
7.制造业领域。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和示范应用场景。加大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投入,推动工艺革新和装备升级。创新柔性生产线、智能工厂、绿色工厂、高标准数字园区、零碳园区等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培育工业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共性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应用场景。
8.交通运输领域。加快发展智慧交通,布局车联网感知终端,搭建路网智能调度平台,拓展路网协同管控、车流动态研判等场景。统筹推进智慧停车、充换电设施规模化部署,打造停车—充换电一体化应用场景。深化“智能网联重载货运车路协同发展”试点成果,持续扩大试点成果应用,构建人、车、路、站协同联动的智慧交通应用生态。
9.智慧物流领域。加快智慧物流枢纽、智慧物流园建设,对物流信息、仓库出货、物流配送等全流程进行智慧赋能。推动智慧供应链管理与智慧物流大数据应用。探索多式联运“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新场景。推进仓配运全流程场景创新,促进智能搬运装卸、仓储配送、智能安检等先进技术应用。
10.现代农业领域。打造以新技术集群和大模型为支撑的大田种植、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等数字化应用场景。聚焦种业振兴,推出育种、制繁种、扩繁等应用场景,建设适配我省旱区、寒区的特色种业场景。遴选推广农业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覆盖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关键作业环节,拓展农情智能监测、畜禽智慧管控、农产品智能分选仓储等全链条示范场景。
(三)培育重点行业领域应用场景
11.应急管理领域。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卫星遥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深度集成应用,加强智能感知、无人救援等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升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水平。
12.矿山安全领域。加快“电子哨兵”“无监控不作业”“电子围栏”建设,推动所有正常生产地下矿山实现在线监测联网。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目标,推动“险累苦脏”岗位基本实现少人化、无人化作业。以智能化煤矿建设为载体,持续丰富智能感知、智能决策、安全预警、综合管控等实操应用场景,提升矿山安全生产全流程自动化水平。
13.智慧水利领域。围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长制落实、水土保持、农村供水等业务,开放拓展“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江河湖库智能巡查、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等应用场景,打造流域智能防洪、水网智能调度、河湖泉域保护数字化等特色示范场景,提升水利“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数智化能力。
14.施工安全领域。集成智能风险预警、无人设备自主巡检、高危作业替代、智能监控等技术,构建智慧工地、施工动态数字孪生模型等应用场景。面向公路、铁路重大工程施工,培育具身机器人高危巡检、风险处置等特种作业场景。分阶段推进智能安全帽、起重机械监测、基坑模架监测等成熟技术的规模化应用,逐步拓展至施工安全全场景。
15.林业草原领域。依托林草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六位一体”监测网,打造“一网监控、一屏可视、一图管理、一体统筹”的智慧管理平台,强化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测与巡护,提升管护水平。
(四)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应用场景
16.政务服务领域。依托“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制度优势,培育拓展智能预约、智能身份认证、智能审批、智能监管等智慧政务应用场景。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AI政务咨询服务、跨域协同办理等示范场景,探索创新重点群体就业公共服务、数字社保、企业服务等特色场景,丰富政务数据开发利用场景。
17.智慧城市领域。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场景,培育开放智慧社区、市政精细化管理、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城市内涝预警处置、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应用场景。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和数字孪生技术深度赋能城市运行管理,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管理、交通出行等领域运行数据,打造一批基层智慧治理示范场景。
18.乡村建设领域。开放和美乡村、数字乡村综合性建设场景,培育网格数字化治理、平安乡村智慧安防、村级便民服务线上办理等基层治理场景,拓展乡村数字文旅体验、农村电商直播助农、乡村e镇数字化运营等产业融合场景,探索农村远程医疗、乡村智慧教育、人居环境智能监管等公共服务示范场景,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五)丰富民生领域应用场景
19.医疗卫生领域。推动大数据、物联网、脑机接口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医疗机器人等智能设备集成应用。发展远程门诊、会诊、急救协同等应用场景。拓展人工智能在影像平台的应用场景,推动AI辅助影像筛查、AI辅助诊断报告等应用。打造应急医学救援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应用场景。
20.养老助残托育领域。加快养老助残托育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动家政机器人、康复训练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无障碍信息交互设备、远程终端服务系统、在线家庭医生药师等应用场景建设。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创新机构养老、社区嵌入式养老、适老化改造等场景模式,打造山西康养优质服务典型场景。
21.文化和旅游领域。建设快速通行、预约预订、智能导游、客流管理、虚拟游览相融合的数字文旅应用场景,培育文物数字化保护、数字演艺、沉浸式体验典型应用场景。推进文物与文旅资源数字化宣传展示,打造数字文博、特色文创、虚拟遗址、云端非遗、XR沉浸式演艺等示范场景。
22.教育领域。支持人工智能在教学环境、课程设计、学情分析、教学评价等场景试点应用,打造智慧校园综合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学生学习质量诊断、精准教研和个性化教学,培育学生心理健康智能筛查、情绪预警疏导等校园心理服务示范场景。
23.跨界融合消费领域。推进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多领域跨界融合,培育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场景。拓展沉浸式互动消费场景,推进智慧商圈数字化升级,打造文商旅一体化消费新场景,丰富“人工智能+消费”示范应用。
三、强化场景创新基础支撑
(六)加强场景供需对接与宣传推介
搭建我省应用场景对接平台,常态化征集应用场景,打通场景供给和需求对接渠道,动态发布场景机会、场景能力、典型案例三类清单。提升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开发区等场景培育开放主体的场景谋划能力,分层分类打造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和地方特色场景。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推介,推广可复制的场景建设模式。线下开展应用场景发布对接会、场景创新交流会等活动。遴选优质应用场景积极申报国家层面标志性重大场景项目。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申报国家试点城市。
(七)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建
构建政府、各类经营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协同的场景服务体系,推动场景挖掘、技术验证、资源链接和生态构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挖掘场景空间和机会,有序开放公共资源提供建设载体,主动释放综合治理需求引入新产业、新技术。省内国有企业和在晋央企主动开放主业领域场景,吸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参与场景共建。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链主企业+中小企业+科研院所”模式的场景创新联合体。积极引入高水平场景谋划中介组织,指导服务我省场景建设,培育省内场景合伙人、场景实验室等专业服务机构。
(八)强化场景培育载体建设
借鉴推广国外、省外高价值场景建设实践模式,积极开展共建合作。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和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拓展省际场景创新合作。以开发区和创新聚集区为载体,规划建设集成度高、带动性强的产业发展综合场景,提供从关键技术协同攻关、中试验证到规模化试用的全链条、开放式验证环境。围绕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开放应用场景,提供新技术、新产品验证空间。提升能源低碳论坛、旅发大会及各类运动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创新底色,促进新产业、新技术展示应用。
四、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九)统筹要素协同保障
对纳入国家清单的标志性重大场景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强化技术供给、人才引育、资金保障、数据开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经营主体参与场景建设积极性。
(十)促进场景资源公平高效配置
健全公平竞争制度,确保场景机会对经营主体平等开放,降低企业参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发挥政府和国企采购支持作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强化场景培育开放与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支持政策的协同衔接。持续完善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制度,不得在场景开放中违规设置地域、业绩、规模、企业性质等限制条件。
(十一)优化政策和制度保障
坚持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好”,鼓励场景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加强场景工作事前风险研判和事中过程监管,完善场景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探索标准先行的市场化准入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创造新职业新岗位。探索尽职免责管理模式,在推动场景项目落地、开展前沿技术验证、探索新型商业模式等过程中,因先行先试、缺乏经验、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失误偏差的行为,可予以容错免责或减轻责任。探索实施场景开放“包容期”管理和柔性监管方式。
(十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统筹用好省级科技类、产业类专项资金,对符合要求的场景建设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前期经费支持。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加大对场景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场景贷”“场景保险”等专属金融产品。
(十三)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省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等部门参与的场景创新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综合性场景建设,常态化开展问题协调、经验推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场景”责任,制定完善场景培育开放的重点方向、标准规范、安全守则和工作指南。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做好本地、本领域场景培育开放、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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