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角快讯】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在会上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使用,或经简单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被法律、行政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明令禁止的应用场景。

王鹏进一步说明,针对此类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强化协同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实施相应处罚。他同时呼吁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身边存在非法回收、拆解废旧动力电池,或将退役电池违规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用领域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举报,相关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发展,产销量已连续11年稳居全球首位。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662.6万辆,销量为1649万辆,分别同比增长29%和28.2%,占新车总销量比重首次超过50%。
随着车辆保有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因容量衰减而进入退役周期的问题日益突出,废旧电池的产生量正逐年上升。行业研究机构预测,2025年国内理论可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总量约为98万吨,且该数字将持续增长,到2030年,单年退役量预计将突破100万吨,标志着我国即将迈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的关键窗口期。
此举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正从粗放走向规范,全生命周期监管框架的建立有望遏制资源浪费与环境风险,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