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21日
宁波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二、赛道与特色场景
(一)抢先发展低空安全赛道
1.空防安全。建立一体化低空安防指挥体系,形成示范应用集成。构建低空安全防范技术体系,严厉打击“黑飞”,提高立体管控能力。大力发展低空安防产业体系,推动安防技术产业化。
2.公共安全。强化低空经济数据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信息安全。发展“低空+公共安全”应用服务,建立低空飞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和空地一体的城市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依托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鼓励创新低空保险产品和服务。
3.飞行安全。立足濒海临湾特点,发展高安全无人机。培育低空安全数字空管产业,建设多层次算力供给体系,支撑低空飞行需求。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使用机制,优化低空飞行路径规划,保障空域资源有效利用。探索“实景三维宁波”向低空领域延伸,构建统一的空间地理数据底座。
(二)打造濒海临湾特色场景
1.濒海低空。发展“低空经济+海洋经济”,打造濒海临湾特色低空应用。大力发展以濒海低空飞行器为重点的低空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集群。结合濒海低空特色,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门,争取试点示范。
2.低空跨域协同管理走廊。推动沪甬、甬舟、甬台、甬绍低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跨省市协同合作机制,规划建设跨湾区低空通道,推进跨省跨市低空交通、干支线物流服务。
3.空天地海城一体化。建设全市域低空智能网联体系,创新低空飞行“个体智能+群体智能”系统应用,探索“低空智能网联+智慧城市”融合发展和“有人机+无人机”融合飞行模式。争取省级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低空飞行保障
1.构建低空航路航线网。开展低空空域环境调研,编制全市非管制空域划设方案。开展低空航路航线网规划研究,融入全省低空航路航线网,逐步推动航路航线网从静态向半动态、动态转变。
2.加快低空智联信息网建设。加快5G、北斗、卫星互联网等融合应用,推进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低空智联信息网络覆盖至真高300米。
3.加强地面设施网格化布局。推进宁波前湾新区、宁海通用航空机场建设,谋划新建余姚、象山通用航空机场。将低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全市低空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涵盖多机型、多场景的枢纽型垂直起降场、公共起降场和起降点等设施网络。
4.推进低空数字化建设。申请组建浙东A类低空飞行服务站,力争实现浙东区域空域协同管理、跨市低空飞行等功能。建设低空运行与监管服务平台,与上级平台交互,实现低空飞行“一网统管”。
(二)强化低空创新驱动
1.突破低空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聚焦濒海中大型垂直起降无人机整机、动力系统、三电系统、关键材料、低空安防、数字空管、低空智联网等方向,实施低空领域科技专项,形成技术路线图及技术攻关清单,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和首台(套)攻关。
2.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组建宁波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依托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等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深化与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学会等单位的战略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3.创建低空标准体系。统筹布局标准化发展路线,围绕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新基建等领域,支持产学研单位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和地方标准。引育无人机检验检测机构,在本地开展质量检验检测。
(三)提升低空产业能级
1.实施低空制造补链强链。绘制低空制造产业链图谱,针对产业链空白领域和短板环节,大力开展低空经济“双招双引”。瞄准机载装备、临空配套、地面配套等需求,推动临空飞行器、通信导航监视、气象服务等系统设备制造应用。发展低空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形成集研发、测试、适航等于一体的产业服务体系。推动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应用。鼓励其他领域优势企业向低空经济领域拓展。
2.优化低空产业布局。规划实施“两片联动、多点支撑”的低空产业布局。以甬江科创区为核心,重点依托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打造低空科研片区。重点依托市内通航机场、航空飞行营地、海洋经济示范区、滨海旅游休闲区等,打造低空场景片区。重点依托宁波前湾新区、鄞州经济开发区,联动前洋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等,打造多个特色化产业基地。
3.提升适航审定服务能力。积极向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争取在宁波设立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分支机构,建立无人机整机、零部件及机载设备测试认证平台,统筹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测试场、模拟仿真平台。
4.优化市场主体服务。面向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运营等领域,出台支持企业发展、项目落地等方面的政策举措,为企业研发攻关、适航取证提供支持。发挥市重大项目“1245”统筹推进机制作用,扩大低空经济有效投资。
(四)优化低空发展环境
1.强化空域资源统筹使用。联动周边省市,推动空域连片使用,支撑跨域低空飞行活动开展。依托宁波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协同发展,为低空安防演练、飞行器研发测试、低空消费等业态提供空域及空间资源支持。
2.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以安全测试验证为牵引,形成金融支撑低空场景应用服务的试点示范,推出适配低空经济的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依托国有资本、产业基金等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3.优化行业人才供给。推动甬江人才工程等重大人才计划向低空经济领域倾斜。强化低空经济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加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力度。
(五)拓展低空服务应用
1.加快推进“低空+智慧物流”。支持企业开通无人机即时物流航线,探索中大型载货低空航空器在运输机场异地货站、江海航运物资补给中的应用。大力布局覆盖农业区、渔业区的公共无人机起降场,探索无人机配送应用,助力乡村振兴。
2.创新发展“低空+城市交通”。瞄准未来城市立体交通场景,逐步探索有人、无人航空器低空融合飞行,军民航协同运行等模式,孵化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交通新业态,拓展市内城乡、海岛、山区短途及城际间的低空飞行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客货运输需求。
3.融合发展“低空+特色文旅体”。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等载体开发空中游览、航空表演、竞速运动等低空新业态。探索在象山、咸祥、天妃湖等地开辟低空旅游线路。引进专业航空俱乐部,依托飞行营地等载体举办赛事赛会,培育打造本地航空文化和活动品牌。
4.全面保障“低空+公共服务”。鼓励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公安、消防、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单位开放低空经济应用场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打造一批低空应用标杆场景和应用案例。
四、保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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