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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行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新增5条内容,对27条内容作出调整,重点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主体责任体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以及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行业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启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组织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kjcsjg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