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浙江清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科半导体”)破产管理人发布一则公告,引发业界广泛关注。公告明确要求公司股东叶茂森及海南九鑫城投资有限公司,在七日内缴清合计1亿元的未实缴出资款项。此时,距离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仅过去两个多月。这家曾被寄予厚望的半导体企业,正迅速走向落幕。
时间回到2022年,清科半导体作为“国产高端芯片赋能多业态融合应用产业基地项目”的承载主体,高调落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度被视为区域半导体产业崛起的新星。公司规划总投资达20亿元,聚焦“芯片+物联网”战略,致力于研发轻量级SOC异构芯片,目标是打造集设计、制造、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基地。彼时,其宏大的愿景不仅点燃了市场热情,也寄托着地方推动高科技产业升级的深切期望。
然而,这场科技逐梦之旅未能持续太久。现实的重压很快暴露了企业根基的脆弱。
自2024年起,清科半导体经营状况急转直下。当年7月16日,公司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后,企业信用持续恶化,陆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出现限制高消费、被执行等司法风险记录。
进入2024年下半年,内部危机全面爆发。多名员工因工资拖欠、社保断缴等问题提起劳动仲裁,涉及陈、杜、邵等多位申请人。与此同时,办公设备、电脑等资产多次被法院依法拍卖,用于偿还债务。此外,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入司法程序,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运营困境。
2025年7月22日,债权人杜某向婺城区法院申请对清科半导体进行破产清算。8月5日,法院正式裁定受理该案,并于9月3日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清科半导体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叶茂森认缴5100万元,海南九鑫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49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但截至破产受理之日,两名股东均未完成全部出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出资人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缴纳认缴出资,且不受原定出资期限限制。基于此,管理人依法发布公告,责令两位股东在七日内补足出资。若对出资义务有异议,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据,否则将面临法律追责。
清科半导体的迅速陨落,折射出当前半导体领域部分初创企业的典型困局:技术研发周期长、资金消耗巨大、市场竞争激烈,而企业管理能力与资金链管控却往往难以匹配雄心勃勃的发展规划。该公司在核心技术积累、量产能力及商业化路径上均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加之疑似存在资金挪用等问题,最终导致债务累积、诉讼缠身,走向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