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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晚间,扬杰科技(300373.SZ,市值403.49亿元)发布公告,宣布终止筹划月余的重大关联交易——即以22.18亿元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这距离9月11日晚间该收购案首次披露仅过去42天。

此次收购终止,系由卖方,即贝特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主动叫停。
根据公告,扬杰科技于10月23日收到了对方签署的相关通知书,对方坦言,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双方“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
此前,这笔交易曾因其高达282.89%的评估增值率、收购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身份以及复杂的“现金补偿+7.16亿股票质押”双重业绩保障机制而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贝特电子的股东在通知书中明确表示,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向扬杰科技转让其持有的贝特电子全部股份。其给出的核心理由是:“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贝特电子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
扬杰科技在公告中指出,鉴于上述股东为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9.35% ,随着他们的退出,公司收购贝特电子全部股份的“交易目的已无法实现”。基于此,扬杰科技于10月23日迅速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本次交易的议案。
值得注意的是,扬杰科技此次选择了“和平分手”。
根据双方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中设有违约条款:若是因乙方(贝特电子股东)的任一方或多方违反约定,导致甲方(扬杰科技)收购股权未能达到51%或未能收购关键股东(乙方1至乙方8)的股权,违约方应按其在本次交易中约定应取得的转让对价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尽管此次终止系由贝特电子实控人及主要股东发起,但扬杰科技董事会表示:“同意不向上述股东主张违约责任。”扬杰科技给出的理由是,《股份转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公司在公告中强调,终止协议签署后,各方基于《股份转让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终结。“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产生任何经济损失,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官网显示,扬杰科技股份是国内少数集半导体分立器件芯片设计制造、器件封装测试、终端销售与服务等产业链垂直一体化(IDM)的杰出厂商。产品线含盖分立器件芯片、MOSFET、IGBT&功率模块、SiC、整流器件、保护器件、小信号等,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产品解决方案。